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市政府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市政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市政府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市政府制定、与政府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市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府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市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市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市政府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志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罗定市志办人事秘书股
办公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兴华一路33号 邮政编码:527200
电子信箱:LDSZB@126.com
办公时间: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37224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