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本中心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本中心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贯彻执行,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科学准确。
2、本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质量。
3、本中心及其人员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委托合同的规定,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方面的服务。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报告。
4、本中心及其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5、本中心实验室及所有相关人员对其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客户商业或技术产权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委托方(客户)资料、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样品情况以及检测数据和结果等保密信息,法律要求除外。对所有委托均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人权益的事件发生。
6、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公正性的有关兼职或技术合作等活动,不准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要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7、本中心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各项监督检查,按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8、本中心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委托单位对本中心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电话: 0766-3923103 )
特此声明!
罗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日